佛教寺庙是僧团修行的集中地,也是众多佛教徒礼佛参禅、举行佛事活动的中心。为了体现佛寺、佛堂、佛像的神圣庄严,保障佛众的精进修持和礼仪制度的完美遵循,寺庙内还有许多具备丰富佛教文化内涵的家具、供器和仪仗品。这些器物都各有其特色和用途,在世俗生活中是难以见到的。这里,把这些器物统称为法物。
幢、幡、盖 都市体现主要殿堂的标帜,烘托庄严法会的仪仗,供养诸佛菩萨的法物。主要以红、黄的色的绢布、绸缎制作,加以彩绘或丝绣图案。幢、幡、盖在佛寺中是长见之物。
幢,梵语叫驮缚若,它本是王者的仪仗品,将军的指挥旗。佛陀被称为法王,故把佛说法称 为建法幢。幢的形状为竖立的长方形,上面绘绣佛像等,两边和下边有若干条丝带,幢竿顶上有的安置如意宝珠。
幡,梵语叫波哆迦,它是旌旗类的总称。《撰集百缘经》第七说:“常悬宝幡,受天快乐。”幡的形状为竖立的长条形,上面绘有图案或写有咒文,两边和下面也有丝带。
盖,也叫伞盖、宝盖,本是防雨防晒的伞具,《四分律》第五十二记载有“跋难陀比丘,受佛教谕,持大圆盖”之事。盖的形状为平顶圆形,功能有两种:一种有柄,便于在大型法会上行进撑持;一种无柄,悬吊在佛殿中,已变为装饰供养之具了。香、灯、烛 都是佛教的供养仪品,在殿堂中燃香、灯、烛是经常不可缺少的,以表对佛菩萨的诚敬。
香 具有流播芬芳、消除秽气、驱逐蚊蚋、正念清神等作用。香的种类有末香(香木的粉末)、线香(条状的香枝)、瓣香(香檀木的碎块)、盘香等。香的用法名称各别,如佛前焚香叫烧香、拈香,举行法事焚香叫行香等。
灯 又叫灯明,即点燃灯火以取光明之意。《华严经·入法界品》说:“善财菩萨,燃法明灯,以信为炷、慈悲为油,以念为
器、功德为光,除灭三毒之暗。”这里蕴涵了一层以灯破暗、以智除惑的深义。因此,后世把法脉称做“法灯”,把传法称做“传灯”。
烛 也具有与灯一样的功能。在古印度,常向佛前奉献油灯,后来蜡烛应世,供佛多用方便的蜡烛。佛殿燃烛,是将烛插在精美的烛台上。
香盘 香盘为长一尺余、宽八寸左右的长方形木盘。盘正面披挂一面绣着“常乐我净”之类字样的彩缎巾幔,盘上放置檀香炉。当迎请法师时,侍者双手捧盘,香炉高与眉齐,行走在法师之前。到举行法会的大殿后,将盘放在佛桌前的香几上。
香炉 香炉为焚香之器,是供桌上必置的香炉、花瓶、烛台三种供具之一。香炉的质料有金、铜、铁、玉、石、象牙、琉璃、陶瓷等。香炉分为供炉和手炉两类,供炉分插香炉、卧香炉、檀香炉三种。香炉的形状有宝顶形、方斗形、狮子形、仙鹤形、莲花形等,还有两层的火舍香炉。